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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政府機關憑證IC卡 步驟1

Step 1

正附卡
申請選擇

Step 2

同意用戶
約定條款

Step 3

線上填寫
申請書

Step 4

列印申請書及
用戶代碼函

Step 5

確認完成
線上申請

政府機關單位憑證IC卡說明

政府機關、單位憑證IC卡,正卡僅可申請一張,附卡可按實際需求酌量申請,IC卡使用期限為發卡日期後6年。

注意事項

  • 憑證發放原則公告
    1. 各機關申請IC卡類憑證時,請務必於憑證申請書註明憑證用途(請自行於公文或申請書上空白處填寫),以利複審作業進行;若未註明憑證用途者,憑證管理中心將以退件方式處理。
    2. 單一憑證應用限核發一張憑證IC卡,不提供備卡使用,若有多張需求,請於申請書或公文上註明原因。
    3. 機關(單位)於提出憑證IC卡前,應先行檢視單位內是否已持有機關(單位)憑證並優先勻用(機關如不知單位持有憑證情形,可洽客服中心查詢),如因新興業務且需頻繁使用,再行提出憑證申請,各機關(單位)應依實際需求提出申請。
  • 1張「憑證申請書」只能對應申請1張卡片。若您的需求為3張卡片,請填寫3張申請書。
  • 同一機關多張憑證申請書可以合併於1份公文下遞送,請提供正確之公文附件(憑證申請書)。
  • 請多利用公文電子交換將憑證申請書於發文時以PDF檔案格式或影像掃瞄檔附件傳送。
  • 憑證申請過程有問題時可先參考"常見問答",若無法解決再請洽客服中心。
  • 若申請內容資料不符,將Email通知退件處理。
  • 機關(構)/單位因整併等原因有名稱或層級上等變更,請廢止原憑證重新申請。
  • 收到憑證IC卡後,請於發卡日期後90天內,完成開卡作業,如逾期未開卡,本中心將逕行停用憑證。
  • 數位發展部收文時如遇申請案件附件缺漏者,將電話通知申請人於3日內透過email補件,如未補件則採退文方式辦理。
  • 目前用戶申請GCA所發憑證尚不需負擔費用,而係由數位發展部統籌支應,基於政府資源有限及當有效運用,各用戶於申請憑證時應視實際需要提出,避免資源浪費,數位發展部於受理憑證申請時,保有審核憑證發放數量之權利。
  • 政府單位欲申請新OID及IC卡類憑證者,請由此連結進入,政府單位憑證併案申請服務
  • GCA流程說明範例PDF檔PDF連結圖示